
行政法律事务部 (负责人:陈志明 李峥)
【业务范围】
接受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委托,担任法律顾问;
接受行政机关、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与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、听证等;
接受行政机关、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委托,参与专项法律服务;
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,并拟定意向书、协议书、合同等各项法律文本;
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应邀为政府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或法律专业讲座;为政府策划、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;配合政府定期进行法治宣传;
为行政机关及其它当事人提供咨询、代书等法律服务;
承办行政机关、其他组织和个人交办的其它行政法律事务。